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案例注释版(第五版)_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考核评价制度】国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六十条 【定期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一条 【信息公示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六十二条 【意见和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可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舆论监督。 ·条文释义 本条第2款规定了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聘请人员进行监督。为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条借鉴了一些地方的做法,增加聘请相关人员开展监督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公益诉讼】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h/202105/t20210514_518136.shtml,2023年6月28日访问。 案例40 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最高检发布10件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 2020 年1月,市检察院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稳妥探索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结合实地踏勘、走访调查发现,全市范围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不均衡、不系统问题较为普遍,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重环境维度,侵犯了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相关职能部门未能依法履职,存在监督管理缺位现象。省检察院经调研发现,全省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院认为,相关职能部门无障碍环境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缺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有必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系统化的专项监督。2020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省检察院印发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全面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点、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等,推广市检察机关办案经验,供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学习借鉴。2020年9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针对全省58个比赛场馆及城市相关配套设施开展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围绕机场、铁路客站等站内站外无障碍环境设施衔接等重点问题自行立案办理,与省住建、交通运输、国资等部门开展磋商,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264件,发送检察建议245份。全省11个地市检察院和相关基层院实现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覆盖”,推动相关问题的系统治理和有效解决。 综上所述,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事关每个公民有特殊需求时的应急保障,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省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为手段,抓住多发性、普遍性问题长期存在的症结,以系统化专项监督推动系统性治理。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与全面性。针对部分行业垂直管理体制造成的客观监管障碍,由省级检察院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与专门检察机关形成协同办案的“一体化”格局,提升检察监督合力。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h/202105/t20210514_518136.shtml,2023年6月28日访问。 案例41 整治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最高检发布10件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十) 城市公厕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辖区内部分社区的无障碍设施普遍存在不规范、不便利、不实用等问题,相关行政部门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未有效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检察院认为,区城管委作为城市公厕无障碍设施的监管部门、区交通局作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场的监管部门、街道办作为具有执法权的单位,对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均未依法全面履行各自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1年2月24日和3月4日......
- 信息
- 第五版说明
- 适用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附录一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 附录二 常用文书范本
-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
-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审批表
- 重度残疾人“一键通”服务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