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侵权赔偿(卷二)_江必新;何东宁 等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江必新;何东宁 等
内容节选
【拓展适用】 一、名誉权与隐私权关系的把握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废止。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废止。《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按照《民法通则意见》 第140条的规定,我国的隐私权制度规定在名誉权制度的框架之内,二者形成了一种包含关系。但从两种权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权利内涵、侵权责任构成等方面,其实存在一定差别。名誉权作为人格权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权利,形成和发展都比较早,而隐私权则是近一个世纪以来新出现的一种新型人格权,各国立法基本上均未对隐私权作出明确规定,而是通过判例的形式对这项权利进行保护。正因如此,在原有人格权体系未能涵盖这一权利内容时,才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将其解释为名誉权。我国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 将隐私权从名誉权中独立出来,二者作为并列的两项人格权利受到同等保护, 是立法技术上的一项重大进步,但是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内容,实践中对两种权利仍时有混淆。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编对名誉权和隐私权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隐私权与传统意义上的名誉权,至少存在以下不同: (一)保护的法益不同 名誉权保护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获得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的权利。名誉本身是正面的、积极的,名誉权保护的法益是民事主体自身的良好品格不因他人侮辱、诽谤性的言语和行为而受到恶意抹黑,通过维护名誉而引导民事主体爱护名声、遵从社会道德的约束。而隐私权保护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本身可能是正面的、为社会道德准则所提倡的,也可能是负面的、为社会道德准则所批判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害社会公共利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隐私权保护的法益是自然人个人生活不受到社会群体的过分干扰,尊重个体的差异和自由,保护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行动的权利。也就是说,名誉权的保护负有道德指引的作用,隐私权则恰恰相反,目的是避免他人按照普遍的道德准则干涉自然人个人生活。 (二)构成侵权的违法行为不同 基于两类权利保护的法益不同,构成侵权的违法行为也存在差别。侵犯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是侮辱、诽谤等主观恶意明显的行为,通常具有人为降低民事主体社会评价的目的;而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是未经自然人允许公开宣扬其私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资料,可能只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或者窥私欲望,并不具有降低自然人社会评价的主观目的,但是客观上对权利人造成了不利影响。在两类违法行为的构成上,主观恶意的内容和程度具有很大差别。 (三)新闻报道允许的尺度不同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普通的法人和自然人、无论对象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群众,行为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则需要区分行为的主体、对象以及程度,对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作出判断。总体说来,新闻和网络媒体在报道和评论公民及相关社会事件上尺度要更宽一些,而司法对于普通群众的隐私保护程度要明显高于公众人物。出现这样的差别,是隐私权所保护的个人自由与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受到保护的新闻自由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隐私权的成立基础是每个人都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意愿行事的权利,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都具有决定权。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个人自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的理由主要有两点:1.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公共利益。对隐私权的限制最早出现在涉及公共官员的领域,其直接目的是防范腐败。在美国著名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首次提出了“公共官员”的概念,认为新闻媒体有权利报道并评论公共官员的个人信息。“高官无隐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些年来国内暴露出来的官员腐败案件,很多调查都是源于对官员生活奢侈、包养情妇或子女出国留学等个人隐私情况的揭露,官员的收入与支出不匹配,从而引起对贪污腐败问题的怀疑。由于政府官员的工作直接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其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就要让位于更高位阶的公共利益。2.公民自愿成为公众人物,并通过知名度的提升获取经济利益,基于公平原则,也要付出相应的隐私权作为交换。例如影视明星,其职业性质本身就会导致个人信息的披露程度远远高于普通公民,其隐私权的保护程度当然也要相应小于普通公民。以上两个理由共同决定,作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范围要小于非公众人物,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意义的公众人物,其个人隐私都应受到保护......
- 信息
- 作者介绍
- 出版修订说明
- 序
- 凡例
- 第一章 侵权法上的过失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二章 侵害肖像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三章 侵害名称 (姓名)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四章 侵害名誉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五章 死者名誉权的保护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六章 网络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七章 新闻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八章 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九章 提供劳务 (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章 定作人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一章 承包合同中的风险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一】
- 【典型案例二】
- 第十二章 金融机构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三章 专家侵权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四章 工作物致害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五章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六章 产品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第十七章 环境污染责任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一】
- 【典型案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