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问题指引_苏双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苏双

内容节选

第十四章民间借贷与债的转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的财产性价值日益凸显,债权的流动性需求也越来越受到市场主体的重视,以民间借贷债权为代表的交易在经济生活中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所谓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权的内容下,债的主体变更,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债的转移是现代经济社会对债权流转范围扩大的实际需要,在债权、债务流转过程中,有利于权利人实现合法权利,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促进商业发展。债的转移作为一种便利的交易形式,在民间借贷实践操作中非常常见,也因此引发了很多的纠纷。与债的转移较为容易混淆的债的加入、债的抵销等问题也在本章中一并介绍。 346. 什么是债权让与?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出让人)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受让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来对待,以让与合同来对债权进行处分。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1)出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2)出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让与在实践中不仅能够清偿债务,还能将其出卖取得价金,前者如甲欠乙借款100万元,而甲又享有对丙的借款债权120万元,甲为清偿对乙的债务,遂将对丙的借款债权让与给乙。这种以债权作为代物清偿标的的交易形态,在实务中甚为常见。后者如甲对乙有三个月后到期的100万元债权,但因为甲需要资金立即投资,遂以8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丙,以此达成资金融通的目的。 347. 是否所有的民间借贷债权都可以自由转让? 民间借贷债权原则上都可以转让,但某些债权不得转让。《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这是指改变债权人就不能维持同一性,或者不能达到债权的目的。通常包括基于特定身份为关系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民间借贷基本都不属于上述情况。从合同性质上来讲,民间借贷债权基本都可以让与。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在某些民间借贷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民间借贷债权,该类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都应予以遵守。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民间借贷中能够涉及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主要是《担保法》中第61条的规定,即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民间借贷中有最高额抵押的,转让民间借贷主债权的行为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348. 具有期待性质的民间借贷债权能否转让? 具有期待性质的债权,又称为未来债权、将来债权,是指非现在存在的,在将来即将发生的债权和已经存在,但债权履行期尚未届满的债权。在将来债权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权让与具有不确定性。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将来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的明确规定,但是实务中,大量存在这种行为。按照“法无明令禁止不为违法”的原则,将来债权的转让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将来债权的转让也不属于法律强制禁止的行为。 此外,将来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而言,其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因为对于债务人来说,将来债权的让与内容与原债务是同一的,义务范围也没有变化,只是履行义务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在对其进行了通知的情况下,债务人只需要按照通知向新债权人履行即可。基于上述原因,在民间借贷中将来债权的转让是有效的。 349. 债权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让与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的或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即为标的不能,其让与行为无效。(2)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是让与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其有效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3)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大多数债权都是可以让与的,但法律中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除外。(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5)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50.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 所谓通知,是指让债务人得知债权转让事实的行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

  1. 信息
  2. 前言
  3. 法律法规全、简称对照表
  4. 上编
  5. 第一章 什么是民间借贷
  6. 第二章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当事人
  7. 第三章 如何选择合适的诉讼代理人
  8. 第四章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
  9. 第五章 如何把握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10. 第六章 如何收集民间借贷相关证据
  11. 第七章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2. 第八章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3. 第九章 如何书写诉讼文书
  14. 下编
  15. 第十章 民间借贷与合同效力
  16. 第十一章 民间借贷与事实认定
  17. 第十二章 民间借贷与利息利率
  18. 第十三章 民间借贷与债的担保
  19. 第十四章 民间借贷与债的转移
  20. 第十五章 民间借贷与夫妻债务
  21. 第十六章 民间借贷与互联网金融
  22. 第十七章 民间借贷与刑民交叉
  23. 第十八章 民间借贷与虚假诉讼
  24. 附录
  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稿
  27. 规范民间借贷 统一裁判标准——杜万华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
  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录)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