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案例注释版(第五版)_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用人单位的界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条文注释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根据本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工作人员等劳动者的,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的权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条文注释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就表明该分支机构拥有相应的资产、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有承担用人单位用工责任的物质基础。 用人单位与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一旦分支机构无法承担用人单位责任时,设立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与其分支机构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分支机构在用工规模、规章制度等诸多方面要受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内部部门,不具有主体地位,不能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条文注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过错,导致书面劳动合同无法订立的情形下,双方劳动关系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且时间较短,因此这种劳动关系比较脆弱。为了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者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处于违法状态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行使终止劳动关系权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应当归为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旦发生争议,适用《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第14条等规定。 第六条 【用工不满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条文注释 支付二倍月工资的起算点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举个例子,如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时间为2008年3月1日,用人单位到2008年6月2日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支付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第七条 【用工满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所有不利后果,包括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个例子,如用人单位2008年......
- 信息
- 第五版说明
- 适用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第五章 特别规定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附录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附录2
- 劳动合同续订书(参考文本)
- 劳动合同变更书(参考文本)
- 劳动合同争议调解申请书(参考文本)
-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申请书(参考文本)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劳动合同争议起诉状(参考文本)
-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