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思维下的“金融消费者”:从语词到制度_王美舒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王美舒

内容节选

2.1 概念思维之陷阱 2.1.1 概念思维之功用.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5页。 法律人对概念思维的“偏爱”,主要源于概念思维在法学中所发挥的重要功用。博登海默曾提出,“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没有严格限定的概念,法律人便无从对法律问题展开有序思考。如果回归到概念的本意,即具有内涵和外延的丰富部分,或语词中解释项与对象共同形成的部分,我们就可看到,没有概念,法律人将丧失对法律加以交流、形构的可能,“整个法律大厦就会化为灰烬”。 . [德]菲利普·黑克:《利益法学》,傅广宇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25页。.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78页。 概念是语词对世界和思想分节后,所承载的那一节思维或实在。借由语词的分节,概念也在辨识和区分社会现象。比语词分节更进一步,概念通过逻辑上的抽象化和涵摄,将纷繁的生活事件“简化”为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对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内在无矛盾的归类,对多面而又无序的生活形成秩序化的简洁表达。通过概念思维的运用,关于生活事件和社会现象的描述一再简化,在极端情况下,形成一个一个的“生活公式”。 这种秩序化、公式化的表达正是法律所需要的。在法律世界中,法律人需要将“大量彼此不同,而且本身极度复杂的生活事件,以明了的方式予以归类,用清晰易变的要素加以描述,并赋予其中法律意义上的‘相同者’同样的法律效果”。概念思维的运用恰恰可以将对象抽象化,找到现象中所蕴含的关系或过程的一致成分,形成个别化要素,使其涵摄于法律世界中的相应语词,完成对复杂生活事件的描述和分类。依靠概念思维,法律人能够迅速在多种多样的现象中,得到一个可以用语言复刻的概念图,赋予其中法律意义上“相同者”同样的法律效果。 . [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67页。 法律概念被认为是组成法律规定或整套法律的基本单位。在法律研究者的眼中,法律概念像原子组成分子,再由分子组成物质,物质构成世界一样,建构起一整套法律体系。这一认识在纯粹法学时期达到顶峰:纯粹法学为了实现法律体系的自足,将所有条文纳入封闭的法律体系,从个别的规定开始,逐步舍弃其中的具体特征,一层层抽象化,最终形成一个或几个基本概念。从具体规定到基本概念,纯粹法学依靠概念思维的三段论演绎,形成了一个完整且封闭的体系,其中上一层概念的内涵由下一层概念抽象化而得,下一层概念由上一层概念划分所得,上一层概念和下一层概念通过涵摄相连。纯粹法学将此描述为概念的金字塔:最为基本的概念位于金字塔的顶端,俯视其余,取得涵盖最广的鸟瞰;如果从金字塔底层拾级而上,就可以随着其步伐,逐步升高高度,缩小该金字塔所属高度的底面积。在法学的概念金字塔中,底面积越小,位阶越高,鸟瞰度越佳;反之,底面积越大,位阶越低,鸟瞰度越差。底面积相当于一个抽象概念的内容,位阶之高度则相当于其适用范围。 如果能将一切的概念逐次涵摄于较高位阶的概念,然后最后涵摄于一个最高,也是最一般的概念之下,那么一个理想的逻辑体系就可以形成。通过概念思维,法律人既可以通过具体条文之综合、抽象,形成法律概念,也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概念,演化出一整套法律制度。在抽象化和涵摄过程中,法律得以体系化。. 张世明:《法律、资源与时空构建:1644—1945年的中国(第四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9页。. Umberto Eco,Semiotics and Philosophy of Language,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4, p. 145. 概念思维在法律中发挥的作用还不止于此。从语词的三分式(代表项—解释项—对象)可知,解释项具有无限衍义之可能,在概念中即转化为对概念内涵无止境的探求。一个语词最后可以衍义至整个文化,同理,对一个法律概念的探寻最后也必然会走出法学。有学者言,法学的本质是伦理学,或言法学最终需与伦理学相连,这都是解释项无限衍义的结果:每一个法律概念探寻最终触及的公平、正义,乃至“民族精神”,只能由伦理学回答。 无限衍义是语词解释无法避免的,也是法律概念解释无法避免的。但无限衍义的“恣意”会引发法律概念研究和运用的无序,正如艾柯提出的“封闭漂流”:一个法律概念的内涵可以从一个语词(更为本质的是语词的解释项)“漂流”到另一个语词,“漂流”结束时,从起点到终点的路径也随之恢复成平静的水面,无法循迹,而联系起点和终点的仅仅是因为二者属于一个家族相似的网络。“封闭漂流”会导致两个问题:其一,在运用中,概念的“漂流”会造成概念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对内涵的不同理解,从而引发立法者、......

  1. 信息
  2. 前言
  3. 导论
  4. 0.1  选题缘起
  5. 第1章  语词、概念思维、 类型思维与“金融消费者”
  6. 1.1  语词
  7. 第2章  概念思维下的“金融消费者”
  8. 2.1  概念思维之陷阱
  9. 第3章  类型思维下的“金融消费者”
  10. 3.1  类型思维之功用
  11. 第4章 “金融消费者”语词之类型描述
  12. 4.1  类型描述方法
  13. 第5章  类型思维下金融消费者 保护制度之再建构
  14. 5.1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再建构之可能性
  15. 结论
  16. 参考文献